已经生效施行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以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己任。然而,“网络实名制”却闲置一边,看似预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
习惯上,虚拟的网络不比现实生活,人们随便用一个马甲讲话,因为更多的人并不熟悉和了解,言论者少有拘束和顾虑,其语言更活泼、幽默,也更能表达心声与欲望。这种能够激发人性的网络表达方式,所以获得网友们的亲睐,原因莫过于此。
在网上发言,需不需要实名制,一直颇有争议。杭州通过立法的形式,要求网民实名制发帖、写博、网游,是对这一尚没有结果的争议采取的一种法制措施。也许这很能适应和满足管理者因网络自由太多、严肃不足作出的心理反应。但不计可操作性,更没有站在网民的角度,对网民因网络实名制形成的权益博弈作出精密的考虑,却是失算的。
近年来,网民投身政治变革、积极进言献策、暴光官场腐败、鞭鞑社会丑恶、致力社会文明和进步建设的努力,是一致公认的。“网络实名制”简单地对网络应该实名还是容忍匿名问题作了结,影响了网民自由表达权和监督权,这与时代进步的要求是不相容的。
事实上,网民在虚拟的网络发言,并不如大多数人想像的那样,可以不负责任,可以无中生有,可以造谣生事,因为只要去查,任何一个网民的真实身份都会被查发来。因此来看,“网络实名制”更像是画蛇添足。
杭州方面至今没有采取实质性的“实名制”措施,一种原因是意识到了这一法规的欠缺之处,对这一法规须进行适当修订,或者干脆废止,还有可能是正在拟议具体的实施方案。但无论是何原因,这一地方性法规的闲置,已经体现了自辱之能。执行难中包含的法规不恰当性,难道还不应该引起思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