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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0月底前完成有色金属等淘汰落后产能

2012-08-02来源:压铸网
核心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15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2012年第26号)要求,经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现将2012年湖南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和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相关企业2012年10月底前必须全部拆除已公告应淘汰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严禁淘汰的落后产能设备转移;各级政府11月底前必须完成对所有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和验收,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部门联合考核工作组,于12月对各地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从上述名单中了解到,湖南省第一批淘汰落后产能涉及炼钢、铁合金、电解铝、焦炭、电石、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铅酸蓄电池、水泥、玻璃、造纸、柠檬酸、制革、化纤、印染等16大行业。其中,冶金行业淘汰落后炼钢产能45万吨、铁合金产能26.69万吨、焦炭产能58万吨。炎陵县水口坝头钢厂承担2座30吨电炉的淘汰落后任务,涉及炼钢产能15万吨;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承担2座30吨电炉的淘汰落后任务,涉及炼钢产能30万吨。
(责任编辑:曾雅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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