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表示,LED灯泡及LED灯具成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管制对象;管控对象范围限于额定电压为100~300伏特(V),额定功率大于1瓦(W)的使用50Hz和60Hz交流电路的LED灯具和灯泡。
日本LED产品认证的安全和电磁兼容标准,目前只有公告省令一项,省令两项(JIEC)的协调标准尚未公告。因此与LED相关的IEC标准不在「电气用品安全法」接受范围内,也代表从今年7月1日进口至日本市场必需依据日本省令一项的技术基准制造LED灯泡和LED灯具。
台湾德国莱因(TÜV Rheinland)为日本METI核可的发证单位(ACAB),可在台湾直接执行省令一项的相关测试,所核发报告具有公信力,并可直接在台湾核发,审核时间短且申请流程简单方便,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测试、一次文件准备及世界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