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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零部件制造与国际接轨

2009-11-02来源:压铸网
核心摘要:     2005年4月1日,国家发改委牵头,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
     2005年4月1日,国家发改委牵头,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价格的60%及以上的”构成整车特征,将按整车税率(25%)征收进口关税。欧盟、美国联手向WTO起诉中国的《办法》违规。美国于2006年联合加拿大和欧盟向WTO起诉中国。2008年7月18日,WTO裁定中国的有关措施不符合WTO的有关规定,12月15日驳回中国的上诉。这是世贸组织首次裁定中国违反贸易规则。世贸组织于2008年12月25日终审裁定中国有关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违反了规定。 
     管理办法自出台以来,被美国视为中国对外国生产的汽车零部件采取歧视性措施,阻碍了中国汽车厂商使用外国零部件,或者强迫外国汽车零部件厂商转移到中国本土生产。 
     分析人士认为,管理办法的取消将进一步降低汽车零部件的进口成本,并可能引发国内的零部件企业进行洗牌。因为受到国际上的较大压力,此次政府取消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同样国外制造业也将面临相当大的困境。
     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面临压力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长远来看,随着全球汽车制造业向东南亚、印度等成本更低的地区转移,这些国家的汽车零部件也将对中国本地零部件产业形成冲击。中汽协会市场贸易委员会秘书长张伯顺表示,“政策的调整一方面是希望一些跨国公司到大陆企业采购、制造汽车零部件,但是从长远来看,对中国本地零部件产业形成冲击,对本身竞争比较激烈的本地化零部件企业带来不公平。”
     过去几年,《管理办法》一定程度上有效抑制了跨国企业“化整为零”的组装行为,间接促进了中国零部件产业的合资和关键零部件本地化生产,也极大地保护了我们的零部件产业免受全面的冲击。《管理办法》的调整,对本土零部件企业带来不小影响的同时,中国汽车行业本来想用技术换市场的想法或许将落空。
顺水推舟 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更上一层楼
      另据了解,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国内主流车型40%以上的零部件都已经实现了国产化,部分车型的国产化程度高达70%~80%甚至更高。在发动机、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领域,不少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方面也一度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在日前结束的慧聪网汽车配件行业“牵手”活动中,笔者了解到,像冠胜集团、森森减震器等企业,已经具备规模化的自主研发能力,其产品线的丰富和灵活更是达到了国际水平。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和世界范围内对华贸易反倾销的抬头给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行业造成了不小的压力,中国政府此时修订《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无疑是正确的和及时的。
     贾新光表示,此次政府取消《管理办法》,这对汽车工业影响并不大。一是现在我们用CKD、SKD装车的数量逐年减少,最高的时候有40多万辆,去年只有13万辆,今年大概18、19万辆,所以在整个汽车产量当中占的比重很小。第二,《管理办法》原来主要面向生产高端产品的厂商,如奔驰、宝马等,原因是这些品牌车的要求比较高,国内有的配不了,另外这些品牌车批量比较小,像发动机等零部件国产化不合算,取消了以后生产从成本上会比原来减少一些,但是这个也并不是很大。
     因此,我们相信,《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的修订不管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对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来说都是积极的和有建设意义的。
(责任编辑:黎翠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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