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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2017-07-17来源:压铸网
核心摘要: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中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
成文日期:2017-02-17 发布日期:2017-03-09
分  类:产业政策


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商务、国资、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能源、煤炭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监局:

淘汰落后产能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部署,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工作方式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实现界定标准由主要依靠装备规模、工艺技术标准,向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转变;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和倒逼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供给结构,促进优胜劣汰。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强化企业责任意识。

——坚持政府推动、依法依规。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体制机制,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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