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雷毅贪腐案,由云南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昆明公开审理。 这位曾在政府行政机关担任要职的国企大佬,在云锡集团的配股增发、股权收购和转让、矿山劳务承包、房地产开发等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向他人索取、受贿,并包养多名情妇。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其收受、索取10余人员近3000万元财物。对于检方指控,雷毅在庭审现场承认收礼,但已经记不清次数。


检方指控雷毅收受、索取近3000万元财务
据中新网消息,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毅在担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玉溪市副市长,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向马某某等14人索取和收受贿赂人民币2570.154606万元,美元30万元,港币90万元,新加坡币50万元,价值53万元人民币的玉器4件,价值38.5万元人民币的金条10根。这些钱财中少则万余元,多则数百万。其中,最大一笔来自滇某学院股权转让的830万元人民币。公诉机关指控还显示,雷毅所得钱财主要来自与云锡及下属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和个人,这些钱财部分被其用于情妇李某某、王某某等人身上,且多用于买房、买车、买钻戒。其情妇李某某供述证言称他们关系存续期间共收到雷毅现金400多万元,银行卡约200万元,成为他最大的花销。
媒体披露:三分之一赃款用在了情妇身上
8月15日,由中纪委、监察部主办《中国纪检监察报》以“贪腐案例剖析”为由,详细披露了雷毅案情内幕。《中国纪检监察报》称,雷毅从其贪污所得的近3000万元财物中,拿出了三分之一,也就是1000余万元人民币,用在了情妇身上。雷毅常以夫妻感情不好为借口,在家庭生活之外找刺激。2000年,担任云锡股份公司副总的雷毅到北京出差,在酒吧认识了侯某某并与其发生两性关系,不久后包养了侯某某并让其到昆明居住。担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之后,雷毅更是变本加厉,先后包养了李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并经常一掷千金,出资为她们在昆明、成都、深圳等地购买车、房,其贪污所得的巨额贿赂款有1000余万元人民币用在了情妇身上。除此之外,雷毅还在一些老板的安排下,与一些女明星、女模特发生和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为了维持自己和情妇的腐化生活,雷毅不惜违犯党纪国法,以权谋私、大肆敛财。
雷毅在庭审中承认收礼 但记不清次数
雷毅在庭审中表示,他向侦查机关供述的是事实。送礼的人有的可能是想跟自己搞好关系,有的为感谢,并希望以后帮助他们等,但对于具体收了谁几次,他已经不太清楚,以之前笔录为准。庭审期间,他的脚一直在不停地抖动。
雷毅称,过年过节收的东西在箱子里,另外的830万一直在杨某手里,自己没有动过。杨某案发后,他预感可能出事,便将箱子交由好友李某某管。自己被双规四五天后,主动向纪委供述了犯罪的事实,并写通知给李某某交出箱子。在纪委,他讲2天。箱子里有超过600万元人民币及其他财物。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其弟收杨某50万元开公司一事,他辩称,考虑弟弟在云南做事不好,便要求其去深圳发展,杨某给的钱不用其管、办。其弟弟雷某则表示,2008年,雷毅叫他去家里,让他去深圳成立公司,他也不清楚杨与哥哥的关系,后来才想到可能是杨送给他哥哥的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雷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其中,在收受杨某的钱财中,有50万元人民币为伙同其弟被告人雷某共同收受,二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请法院依法判决。
截至发稿时,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