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3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福建省2012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被联合认定为福建省2012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12年9月26日,有效期为3年。
目前,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取得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有利于公司继续申请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2013年3月13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福建省2012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被联合认定为福建省2012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12年9月26日,有效期为3年。
目前,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取得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有利于公司继续申请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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