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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采购自主品牌不得低于50%

2010-01-08来源:压铸网
核心摘要:    近日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透露出消息,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自主品牌
    近日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透露出消息,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自主品牌汽车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相关细则正在起草之中。此次政策的亮点在于,采购比例有了硬性规定,并明确将调低采购车辆标准。
    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8年中央决算报告审议意见的函。来函提出慎重采购公务用车的报告。
    据称,为落实该要求,财政部正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纪委等部门研究起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办法》,研究确定采购自主品牌汽车的标准,以控制公务用车采购的档次、价格,并扶持自主品牌汽车发展。
(责任编辑:黎翠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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