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货商应及时将送货单、入库单和退货单进行核对,若有异议向供应部反映,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最终确认。
2.供应部收集好供应商采购合同、采购订单、质检报告、入库单、退货单后,根据实际付款期限,向财务部提出付款要求。
3.财务部根据合同条款、相关票据和付款规定,填制结算单。供应部将结算单传真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2日内核对,并根据复核后的结算单内容开具增值税发票(未出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必须由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长和供应部长特批)。
4.供应部根据核对无误的结算单、发票、请款单,向财务部请款。
5.财务部审核相关票据后,交供应部,供应部将付款凭据交总经理最终审批。
6.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最终审批意见向供应商付款。
2.供应部收集好供应商采购合同、采购订单、质检报告、入库单、退货单后,根据实际付款期限,向财务部提出付款要求。
3.财务部根据合同条款、相关票据和付款规定,填制结算单。供应部将结算单传真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2日内核对,并根据复核后的结算单内容开具增值税发票(未出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必须由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长和供应部长特批)。
4.供应部根据核对无误的结算单、发票、请款单,向财务部请款。
5.财务部审核相关票据后,交供应部,供应部将付款凭据交总经理最终审批。
6.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最终审批意见向供应商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