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9128667687

新办法出台 汽车销售或将打破品牌垄断

2009-07-23来源:压铸网
核心摘要:  千万元投资建店!设备必须按照品牌要求采购!过去,汽车供应商强加给汽车经销商的“不合理要求”将有所改观。在刚刚结束的

  千万元投资建店!设备必须按照品牌要求采购!过去,汽车供应商强加给汽车经销商的“不合理要求”将有所改观。在刚刚结束的中国汽车服务贸易产业园区经济论坛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蔡勇处长证实,执行多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修改完毕,新《办法》主要修改了条款中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关系,保障销售商的权益。

   蔡勇表示,修订后的《办法》将要求汽车供应商依据市场实际情况,合理地采取多种形式的汽车经销方式;要节约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多品牌集中经营的优势开展经营活动。他还就《办法》修改条款中进口汽车的总代理制出现的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二手车流通,在政策和信息共享方面予以支持、汽车拆解,五大总程重复利用、鼓励汽车以旧换新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这是商务部官员首次对外公布《办法》修改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同时,协助修改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也表示,新的《办法》同时也增加了一些限制条款,并引入监管机制和引入退出机制,规范汽车流通企业。

    据了解,之前执行的《办法》从根本上强化了品牌供应商的话语权,使广大汽车销售商受制于汽车企业,比如强制经销商收取保证金、限制经销商不能设立进入市场销售、随意取消经销商授权等等,不利于汽车流通企业的发展。旧《办法》曾经在汽车流通企业内引起很多抵制之声,但是由于汽车企业具有完全的话语权,《办法》的修改一直被推后,因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办法》的公布是汽车生产和汽车流通企业双方妥协的结果。

    据悉,经过修改的新《办法》将在年内公布实施。

(责任编辑:肖珊 )
下一篇:

第七届SMM汽车供应链大会9月3日武汉开幕,进入倒计时6天

上一篇:

中国古代策划专家:流传千古的经典案例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114@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