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业管理人员的劳动法规实务(上海,10月22日-24日)
制造企业管理人员的劳动法规实务(上海,10月22日-24日)
2009-09-10 14:15  点击:54
[摘要] 课程类型: 人力资源  培训时间: 2009-10-22~2009-10-24  授课方式: 公开课  课  位: 0&nbs
课程类型: 人力资源  培训时间: 2009-10-22~2009-10-24 
授课方式: 公开课  课  位:
授课讲师:   培训费用: 3200 
联 系 人: 杨老师  培训机构: 北京华建汇达科技有限公司·鼎智管理咨询事业部 
联系电话: 010-51294009  邮件地址: 71training@gmail.com 
上课地址:  
培训目的

培训对象

详细内容

制造企业管理人员的劳动法规实务(上海,10月22日-24日)

【培训日期】2009年10月22日-24日(3天)

【培训地点】上海

【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如有需求,欢迎来电咨询!

【培训对象】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企业的薪酬经理、招聘经理、培训经理、行政经理、办公室管理人员及经理助理、法律秘书及法务代表

【课程目标】

●整体上把握人力资源法律规则
●如何通过制定、实施合理的公司用人策略、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来完成对公司人力资源的总体管理;
●了解和比较新立法和原劳动法异同和使用差异
●抓住关键细节,有效应对劳资纠纷

【课程大纲】

一、制造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澄清的问题

●为什么劳动法与其他法律有所不同?对于制造型企业有什么特别影响?
●比较制造型企业中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制;分析新法环境下的实际操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解读工会组织与工会组织所扮演的角色(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会在制造型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重视最低工资标准与工资的计算

二、劳动合同与劳动力派遣

1)Offer letter的效力(聘用通知发出后是否可以撤回?)

2)分析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工资数额必须明确写在劳动合同上吗?
●企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特别条款吗?

3)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劳动合同试用期?

4)事实劳动关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较与分析

5)可以在劳动合同内附加的条款: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服务期条款、脱密期条款、违约金条款
●要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只要约定保密条款就可以了吗?
●如何进行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内容有哪些限制?
●新法环境下,签订服务期条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何谓“专项培训费用”?
●什么可以计入服务期协议的违约金?
●新法环境下还可以约定脱密期条款吗?
●新法对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有什么样的限制?

6)劳动合同到期的补偿与续签

7)解读制造型企业的劳动力派遣(新法环境下,有哪些相关变化?是否有可行的替代选择方案?)

8)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和服务外包的比较

9)何谓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集体合同在制造型企业管理中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 ...

讲师简介

【讲师介绍】 柳老师,资深培训讲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律师。拥有12年的专业经验以及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担任多家大型集团及合资企业的法律顾问,负责这些企业的对外项目合作法律事务及法律谈判;2005年,柳老师进入全球知名的培训公司,担任法律培训高级顾问,独立负责该公司全部法律培训课程的研发、制作与讲授,她本人开发与讲授的法律课程涵盖人力资源法律、买卖合同培训、项目合同培训、物流法律培训及公司法律及行政人员法律等。在多年的工作中,柳老师在企业法律应用领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对公司运作、合同管理及人力资源法律事务等非常熟悉, 并曾应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培训。 【会务报名】 1.培训费用:320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午餐费) 2.报名电话:010-5129 4009,010-5150 1165,010-5150 1170 3.值班手机:13910898108,杨老师;传真:010-5150 1019 4.上海客户报名专线:021-5169 1582 5.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6.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7.网址:www.71training.com (中国企业培训网,每月培训公开课三百余门)

首页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