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环保部门不敢随意贴罚单、上封条!
10月1日起,环保部门不敢随意贴罚单、上封条!
2017-09-05 13:35  点击:7
[摘要] 10月1日起,贴罚单、上封条等现象都将彻底得到改变!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

10月1日起,贴罚单、上封条等现象都将彻底得到改变!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内容有,“10月1日起,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是说,全国所有企业环评相关的申请、审核、报表等费用全都免除!

并且企业上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0日内,政府必须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也就是说,只要公司、小厂等提交了环评报表后,政府部门就必须在十天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审核同意!

10月1日起政策出台后,贴罚单、上封条等现象都将彻底得到改变!也就避免了环保“一刀切”。

在一定程度,也能有效遏制环保督查过程中滋生的腐败现象。

首页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