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9128667687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股说明书流出

2018-09-05来源:压铸网
核心摘要:2018年7月19日报送中国证监会“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最近流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汽车关键零部件(双离合器变速器(DCT)、液力缓速器、达到中国V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以及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机管理系统)制造; 汽车及摩托车夹具、检具设计与制造; 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家用电器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
      
2018年7月19日报送中国证监会“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最近流出。招股说明书共有480页,据此说明书显示,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15000.00万股,拟发行后总股本20000.00万股,拟发行数量 5000.00万。计划募集总资金65,160.00万元,将投资于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承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 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持公 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 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 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终止。在前 述锁定期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发行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 的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2、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承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 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潘龙泉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 企业不再作为控股股东而终止。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潘龙泉任 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企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潘龙泉离职后半年内, 本企业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 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3、公司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承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 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潘龙泉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终 止。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潘龙泉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本企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潘龙泉离职后半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 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 他监管机构对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 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调整。
4、公司股东祥禾涌安承诺:本企业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上 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企业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管职 务变更、离职而终止。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 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 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5、公司股东南京拉森、杭州兴富、金华扬航、苏州盛泉、锋霖创业、 梦飞投资承诺:本企业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 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 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6、公司董事柯祖谦、张彤、邓凌曲、胡以安、陆先忠、监事刘义、 王学宝、陈万翔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刘志文、张林虎承诺: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 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任职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需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 的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中国压铸网部分资讯内容或者观点来源于互联网,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通知本站,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内容。
2、网友投稿内容及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3、中国压铸网转载资讯内容,本着为网友提供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下一篇:

香港铸造业总会2024新春联欢晚会圆满举办,共庆行业繁荣与发展!

上一篇:

2018 年中国焊接装备产业高峰会议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114@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